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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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本站 时间:201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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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三、公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中专但同时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汝州籍考生也可报考)。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幼儿园工作,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要求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体育、艺术类、师范类、语言类、医学类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医学类专业人员须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是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违法、违纪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2013年以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我市在岗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汝州市教育网和汝州市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8:00至9月23日下午18:00,报名网址www.hnrzrc.iccoo.cn。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9 月 25日至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朝阳东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福地游园西侧)。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2.报名要求。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应聘者同时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应聘者本人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提供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现场确认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具体核减人数由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聘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课程改革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面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4.加分对象及加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具有汝州市户籍并在汝州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再加2分;在汝州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汝州市星级文明村(居)的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体检、考核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拟聘及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原报名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六)聘用及待遇。拟聘结果公示后,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岗位确定由教体局统一安排,人员的管理、使用、经费按《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号)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聘期为3年,期满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聘。 聘用人员的工资参照汝州市现有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的标准执行,并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由承接主体按照劳务派遣合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由市财政局按月直接划拨给承接主体,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承接主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等手续。 (七)纪律要求。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曝光,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被聘用者三年内不得流动,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网站支持。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iccoo.cn)上发布的为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 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市教育体育局0375—603530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6028220。
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5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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